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宁夏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公开,接受监督。
企业名称: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
主要负责人及电话:李宗业 0952-5898960
1、厂区设置1座危废暂存库,建筑面积200平方米,位于厂区西侧,用于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(废矿物油、废机油桶、废铅蓄电池、废脱硝催化剂等)暂存,厂区设置1座煤焦油暂存池,建筑容积100立方米,用于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(煤焦油)暂存。贮存设施均已设置防渗、隔断和分区。
2、应急措施: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,一旦发生异常,当班人员立即向部门经理汇报,部门经理马上通知安环部,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往事发地点,按照《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进行处置,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、暂存池周围均设置有微型消防站,配备有应急物资。
危废产生信息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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